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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首查违规使用车灯

2008-01-04 阅读: 出处:车海中国 编辑:冰雨 评论:


     日前,中心市区开展以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100元,驾驶证扣1分。

    昨日19时49分,记者在丰泽街与田安路交叉口看到,一部闽CT0989号的出租车因过红绿灯没有使用近光灯被交警拦下。据驾驶员方某介绍,他从田安路要去东湖公园的,不料在过灯控路口时一时忘记变换车灯而违法。他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查对他而言还是第一次,以后不会再交通违法了。在该交叉口,至19时54分,就有9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查扣。而在南俊路与九一街交叉口,也有5部车被查,其中一部是车灯坏了,另4部都是会车时不使用近光灯。

    据执勤交警介绍,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的交叉路口时,夜间行驶要开启近光灯。除此之外,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据悉,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比如在会车时没有将远光灯变换成近光灯能使对向来车判辨不清路面情况,也很容易使对向来车的驾驶员视觉疲劳。今后,交警部门还将不定期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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